依據蔡萬才法學講座教授設置辦法(105 年 3 月 9 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105 年 11 月 23 日 105 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修正第2條),蔡明忠常務董事為支持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下稱本院) 法學各學門之研究與教學均衡精進,以期提升學術水準,每年捐款台大法學基金會新台幣二百萬元,為期五年,並指定專款設置「蔡萬才法學講座教授」
2018第三屆蔡萬才法學講座教授遴選委員會之會議主席為曾宛如董事暨執行長,會議出席人員為陳新民委員、陳聰富委員、黃日燦委員、顏厥安委員。全體委員無記名投票,遴選王文宇教授、王皇玉教授為本院受獎人;Prof.Dr.Dres.h.c.Burkhard Hess、Prof.Laurent Mayali為校外受獎人。Prof.Hough Gurney Beale為校外受獎人(補選第二屆名額)。